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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5476.4-2025 果酒 第4部分:青梅酒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青梅酒的生產過程、感官、理化、凈含量等要求,描述了相應的試驗方法,規定了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的內容,同時給出了便于技術規定的產品分類。
本文件適用于青梅酒的生產、檢驗和銷售。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青梅酒 plum wine
以青梅或青梅汁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糖源,經發酵和/或配制,再加工而成的飲料酒。
青梅酒(配制型) plum wine (integrated type)
以青梅為原料,蒸餾酒、發酵酒或食用酒精為酒基,經糖漬和/或酒漬,可適量加入其他食品原料或風味物質,加工、調配而成的配制酒。
注:以白酒或黃酒為酒基的產品,又稱青梅露酒。
青梅酒(浸泡型) plum wine (steeped type)
以青梅為原料,蒸餾酒、發酵酒或食用酒精為酒基,經糖漬和/或酒漬、加工、調配而成的青梅酒(配制型)。
注:又稱青梅酒或梅酒。
風味青梅酒 flavored plum wine
在青梅酒生產過程當中,適量加入其他食品原料或風味物質,經加工、調配而成的青梅酒(配制型)。
青梅汽酒 carbonated plum wine
酒中所含二氧化碳全部由人工添加的,在20℃時二氧化碳壓力不小于0.05MPa的青梅酒。
青梅發酵酒 fermented plum wine
以青梅或青梅汁為原料,添加糖源,經全部或部分酒精發酵釀制而成的發酵酒。
青梅果酒 plum fruit wine
以青梅或青梅汁為主要原料,加入其他水果或果汁(漿),添加或不添加糖源共同發酵或以青梅發酵酒為主, 加入其他果酒(發酵型)調配而成的發酵酒。
青梅酒(混合型) plum wine (mixed type)
將一部分青梅原料使用酒基進行浸提,另一部分青梅原料用于發酵,再將兩部分進行調配、再加工而成或直接將青梅酒(配制型)和青梅發酵酒混合而成的配制酒。
產品分類
按含糖量分為以下類型。
——青梅酒(配制型)、青梅酒(混合型)、青梅汽酒:
· 半甜型;
· 甜型。
——青梅發酵酒、青梅果酒:
· 干型;
· 半干型;
· 半甜型;
· 甜型。
按原料和生產工藝分為以下類型。
——青梅酒(配制型):
· 青梅酒(浸泡型);
· 風味青梅酒。
——青梅汽酒。
——青梅發酵酒。
——青梅果酒。
——青梅酒(混合型)。
要求
生產過程要求
青梅酒(配制型)生產過程中可適量加入青梅汁進行調配。
風味青梅酒生產過程中加入的其他食品原料或風味物質比例不應大于30%(質量分數或體積分數)。
青梅果酒生產過程中所用的青梅、青梅汁或青梅發酵酒占原料比例不應小于60%(質量分數或體積分數)。
感官要求
青梅酒(配制型)、青梅酒(混合型)、青梅汽酒
應符合表1的規定。
青梅發酵酒、青梅果酒
應符合表2的規定。
理化要求
青梅酒(配制型)、青梅酒(混合型)、青梅汽酒
應符合表3的規定。
青梅發酵酒、青梅果酒
應符合表4的規定。
食品安全要求
應符合 GB 2757 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
凈含量
凈含量允許差要求見《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
試驗方法
酒精度
按 GB 5009.225?描述的方法進行。
GB 5009.225-202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總酸
按 GB/T 12456?描述的方法進行,以乙酸計,以g/L表示。
GB 12456-202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總酸的測定
酸度
按 QB/T 5476.3?描述的方法進行。
QB/T 5476.3-2023 果酒 第3部分:獼猴桃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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